▌關於信託
我們常聽到「信託」,但對國人而言,「信託」仍是個似懂非懂的名詞。究竟何謂信託呢?

信託法第一條言明:「稱信託者,謂委託人將財產權移轉或為其他處分,使受託人依信託本旨,為受益人之利益或為特定之目的,管理或處分信託財產之關係」。簡言之,信託是一種受嚴格法律保障的財產管理制度,能幫助需要作財產規劃的人,以更有效率而且安全的方式達到目的。

所謂「委託人」就是擁有財產者,當他為某種目的想針對某人或某些對象(受益人)作財務規劃,而透過信託方式將財產移轉給信託業者管理及處分時,他便成為信託關係的委託人。而「受託人」在營業信託中即是所謂的信託業者(目前均為銀行),他們會依照信託本旨,協助委託人達成財產管理目的,直到契約期滿或信託目的完成為止。至於「受益人」則是委託人想以該筆財產加以照顧的對象,可能是子女、親人或其他特定人,也可以是自己,或是以公眾利益為信託目的之適當團體或個人。

由於信託財產必須移轉至受託人名下,因此委託人須高度信賴受託人,才有可能利用信託方式管理財產。由於目前信託業者大多為銀行,不僅專業亦具有相當之信譽,且為保障委託人及受益人權益,受託人承作信託業務時,須同時受到信託法及信託業法之規範,且信託相關承辦及主管人員均需具備專門學識經驗、善盡善良管理人之注意及忠實義務。若信託業者違反法令規定,將受嚴重之處罰(罰鍰、刑責),因此透過適格之受託銀行辦理信託,將較為安全有保障。

了解信託的基本概念後,您一定想知道「信託」究竟有什麼好處?為何歐美人士將信託視為財產管理的最佳工具?

「信託」具有財產管理、追求利潤、員工福利、社會責任、事務處理、資金調度及風險管理等七大功能。與其他財產管理工具比較,信託制度還有以下好處:
  1. 委託人可預先規劃財產,透過受託銀行之專業管理和永續經營的機制,達到「富可超過三代」、「愛心照顧受益人」的長遠期待。
  2. 信託財產具有「獨立性」,即使受託銀行破產,信託財產亦不在破產清算之範圍內,不會損及信託財產之安全性。
信託與您的財產規劃息息相關,您的人生將因「信託」而更加圓滿!!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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